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機關地址:台北市復興北路363號11樓
承辦人:王俊傑
電話:02-27195805 分機591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11日
發文字號:保結股字第1090023576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公告修正本公司「電子投票平台作業要點」、「電子投票事務委任合約書」及「電子投票平台收費標準」,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主管機關)為利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期貨信託投資基金受益人會議召開得將電子方式列為表決權行使方式之一,本公司爰修正電子投票平台功能,業已完成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受益人會議電子投票功能;另開放型基金受益人會議電子投票功能,因發行單位數含有小數點,系統修正幅度較大,預計明(110)年第4季上線提供服務。

二、主管機關分別於本(109)年11月25日發布修正「證券投資基金受益人會議準則」部分條文,11月30日發布期貨基金管理辦法第97條第1項規定之令,規定證券信託基金及期貨信託基金受益人會議得將電子方式列為表決權行使方式之一。為使申請使用受益人會議電子投票作業有所依循,本公司爰配合修正「電子投票平台作業要點」(以下稱作業要點)、「電子投票事務委任合約書」(以下稱委任合約書)及「電子投票平台收費標準」(以下稱收費標準)。

三、有關提供ETF受益人會議電子投票功能測試,考量同時結合電子投票平台中文編碼轉換測試時程,預定自明年1月4日起提供測試環境,受理投信業者申請測試,倘貴公司欲進行電子投票平台測試作業,請向本公司股務部進行申請。

四、有關旨揭作業要點(如附件1)、委任合約書(如附件2)、收費標準(如附件3),以及前項測試檔案格式(如附件4),請至本公司網站查閱及下載,網址:https://www.tdcc.com.tw(參加人專區/權益證券/函文公告/函文類別/0101法令規章修訂)。

五、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公司股務部數位推廣組,聯絡電話:(02)2719-5805,分機591、125。

正本:各投信公司
副本: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